A.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B.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净亏损)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确定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C.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D.
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对于中止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按权益法的要求确认投资损失;对于中止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则不确认投资收益
E.
在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持有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