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二 :2017 年 1 月 , 经某宾馆考核 , 招收为服务员 , 在该宾馆餐厅工作 , 并与宾馆签了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 : “鉴于宾馆服务行业的特殊要求 , 凡在本宾馆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怀孕。否则 , 宾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时 , 对这一条款没太注意 , 就在合同上签了字。 2017 年 10 月 , 因男友工作单位正在筹建家属楼。为了能分得住房 , 与男友结了婚 , 不久怀了孕。该宾馆得知后 , 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作出了解除与所订劳动合同的决定 , 并没收了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抵押金 2000 元。 不服 , 欲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问: 1. 该宾馆的做法 , 有哪些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2. 本案中 , 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少 ? 3. 本案中 , 可以提出的仲裁请求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