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村委会办公室财物被盗,村委会主任甲怀疑是村民所为,即带领等人将带到村委会办公楼“审讯”。拒不承认偷窃行为,甲即命人将关押在办公楼的地下室。感到冤屈,第二天早晨在办公楼地下室愤而自杀身亡。甲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他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还有以下违法行为,后经查证属实:村里因100亩土地被国家征用,获得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款500万元。甲在负责发放这笔款项时,谎称为了催要这笔款项,曾花费5万元用于“疏通关系”,遂用假发票在土地征用补偿款中报销5万元“招待费”归自己所有。对甲应如何处罚?简要说明法律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