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住在城里,乡间的6间祖传一直委托管理。因办乡村企业缺乏资金,就打起了这6间的主意。一方面鼓动将出售,一方面与多次在现场看房协商出售。对称:只要你暂借给我20万元钱款,我就将以最低价12万元卖给你。但在向提供了20万元借款后,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订立售房协议,而另以15万元的价格将老房卖给了,收取了5万元预付款,听说后表示不同意。随后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6间卖给了,约定一个月后付清余款并办理过户登记。一后,终于说动了将以1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曾自己,并办理过户手续。 问:与、、之问是否达成售房协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分别对、、负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