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4 月 2 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企业,货款总额为 10 万元,增值税率 13%, 付款条件为按价款的 2/10 、 1/20 、 N/30优惠 。若乙企业在 4 月 9 日付款的会计分录; 假若乙企业在 4 月 30 日付款的会计分录。 2、 3 月 1 日大众公司销售给甲公司一批产品,价款 10000 元,增值税 1300 元,商品已发出,收到甲公司承兑的一张面值为 11 300 ,期限为三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日如数收到这笔款;假设为带息票据,票面利率为10%。 3、 悦华公司于8月31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元,商品已发出,收到乙公司承兑的一张面值为113000,年利率为6%。期限为五个月的带息商业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