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25%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施工网络图见教材第300页 甲乙双方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2)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的300m3增至400m3,超过了25%,合同中该工作的单价为55元/m3,经协商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元/m3; (3)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m3; (4)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d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问题 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索赔要求?说明原因。